我省检察机关对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专项立案 监督解决欠薪2144.2万元
每日甘肃网10月16日讯近日,甘肃省检察院、定西市检察院和陇西县检察院与陇西县公安局、陇西县人社局共同举行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欠薪发放仪式,现场向106名农民工发放欠薪154万元。天水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近日联合出台《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机制》,对合力保障贫困农民工合法权益作出明确规定。
据悉,为了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一年前参与项目建设的工人代表到县政府门前集体上访。陇西县人社局向该项目负责人柴某某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柴某某并未如期改正,人社局遂向陇西县公安局发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公安局以柴某某与上访农民工无劳动关系,不属于《刑法》调整范畴为由,不予立案,并未依法向检察机关同步抄送法律文书。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柴某某与其下各分包工头及农民工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具有雇主法律地位,在具备支付能力情况下,经执法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劳动报酬,其行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依法应予追究。参与办案的检察官介绍,8月7日,陇西县检察院向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于8月10日分别向县公安局、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责令纠正不向检察机关同步抄送法律文书的问题。8月9日,陇西县公安局决定对柴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立案后,柴某某于8月13日筹措欠薪154万元,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在全省部署开展了侵害贫困农民工权益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全省三级检察机关聚焦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农民工脱贫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个案监督和追诉讨薪工作。截至目前,已解决1984名农民工的欠薪21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