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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 实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

时间:2018-10-16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

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 实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

每日甘肃网兰州10月16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10月15日记者获悉,《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的意见》经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提出,甘肃省将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实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最大限度“减证便民”。

《意见》提出,全省将落实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利用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化解环境风险。以“下放权力但不下放责任、精简环节但不放松监管、缩短时限但不降低质量”为底线,做到既要化解风险,又要优化服务;既要严准入,又要快准入,有力促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地见效。同时,树立“帮着办”的服务意识,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经办人员能力素质。通过审批时限预警、绩效考核、专项整治、问责惩戒等方式,倒逼作风转变,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省环保厅将建立环评“放管服”改革考核机制,对各地的环评“放管服”改革成果进行考核评价,通过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抽查、调研座谈、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及时开展改革效果评估;对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敷衍塞责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依据《意见》,全省将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前置条件、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实现集中审批、集成服务、信息共享、网上通办。各市州、县市区在今年年底前列出取消前置(精简条件)的清单,进一步压缩工程类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将登记表备案项目纳入“最多跑一次”或“不见面”事项,不断丰富和完善“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的项目,实行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取消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中的前置手续,进一步取消无法定依据、未按法定程序设定的盖章、证明环节,取消竣工环保验收行政许可,实施建设单位自主验收,最大限度“减证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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