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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上评论】为担当者担当

时间:2017-07-05

为担当者担当

  鲜静林

  事实证明,只有让干部“担当负责”,真正实现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才会取得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效果,确保改革稳步扎实推进

  改革是国家治理的革新,是当前最突出的时代特征和最迫切的社会需求。在全面从严治党中使党员干部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培育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胸怀,克服部门利益掣肘,从政治高度、从大局出发谋划改革、推进改革,必须使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成为干部的自觉追求和时代风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要“为担当者担当,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为官必为的意识,提高为官会为的能力,追究为官不为的责任,营造为官愿为的环境,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对改革实践,有个别干部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对立起来,甚至找到了“为官不为”的新借口,“规矩太多,束缚了手脚。”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他们在遇到权力减法题、责任加法题的改革进程中,对改革大局心怀顾虑,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对改革措施执行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无形中形成了诸多改革的“中梗阻”和“肠梗阻”,已经成为深化改革的严重障碍。这一现象,实质上是干部履职的缺位、责任的旁落,也是对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最大的失职和不负责。对于这种在改革中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做法,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事实证明,只有让干部“担当负责”,真正实现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才会取得“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良好效果,确保改革稳步扎实推进。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围绕这一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引导广大干部看大局、明大势,正确看待局部利益关系调整,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形成推动深化改革的政治生态。

  要明确“四个有利于”标准,引导干部谋划落实改革。改革进入攻坚期、深水区,暗礁增多、阻力变大,思想观念差异夹杂着不同利益考量。为此,必须以“四个有利于”为改革导航,多推有利于增添经济发展动力的改革,多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改革,多推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多推有利于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的改革。要引导广大干部正确把握改革大局,正确看待利益关系调整,勇于自我革命,敢于直面问题,在把握好度的前提下奋发有为,使改革精准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真正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要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在改革事业中“担当负责”。改革方向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必须有鲜明的用人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引导大家争当改革促进派,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用人导向,把那些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干部勇挑重担。立足这一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扭住“用人导向”这个牛鼻子,把谋划改革有思路、促进改革有干劲、推动改革有业绩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给更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提供机会和舞台,使他们成为一个又一个改革的“发动机”,通过营造百舸争流的大环境、激发奋楫争先的正能量,不断推动改革事业取得更大成就。

  要完善落实责任机制,赋予干部在改革事业中“担当负责”的动力活力。全面深化改革启动以来,抓顶层设计与抓改革落地始终相伴而行。以顶层设计为引领,基层实践为驱动,推动各项改革方案落地见效,必须完善相应的责任机制。要进一步推进督察问效、考核评估、经验推广、试错容错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链条,切实做到真管真严,引导广大干部全力支持改革、尽心推动改革。同时,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各项目标,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使广大干部在“为担当者担当”中保持改革的战略定力,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一步一个脚印,把改革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使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作者:省委党校教务处处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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