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记者金奉乾)10月2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甘肃省食药监局近日发布2018年第32期食品抽检通告指出,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蜂产品、蛋制品共24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记者发现,不合格产品为10批次餐饮餐具,不合格项目为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不合格产品为:兰州源中园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的骨碟,检出大肠菌群;七里河区桃然农庄使用的小汤碗,检出大肠菌群;七里河区食唐火锅店使用的料碗,检出大肠菌群;七里河区食唐火锅店使用的骨碟,检出大肠菌群;山丹街上品山庄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山丹街上品山庄使用的大盘,检出大肠菌群;城关区雁滩康源川味香酒楼使用的小勺,检出大肠菌群;城关区雁滩康源川味香酒楼使用的啤酒杯,检出大肠菌群;城关区雁滩康源川味香酒楼使用的小碗,检出大肠菌群;甘肃伊兰紫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骨碟,检出大肠菌群。
甘肃省食药监局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药监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9年1月上旬由省食药监局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超标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