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牟利
奶粉公司与医院涉案8人获刑
每日甘肃网7月5日讯(兰州晨报记者董子彪)为了达到推销奶粉的目的,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给兰州多家医院工作人员好处费,非法获取个人信息,进而触犯法律。7月4日,记者获悉,该案由兰州中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郑某、杨某等8名被告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其中郑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金4000元;孙某因情节轻微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免予刑事处罚。
2011年至2013年9月,郑某、杨某分别担任雀巢(中国)有限公司西北区婴儿营养部市务经理、兰州分公司婴儿营养部甘肃区域经理期间,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推销雀巢奶粉,授意该公司兰州分公司婴儿营养部员工杨某某、李某某、杜某某、孙某通过拉关系、支付好处费等手段,多次从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兰石医院等多家医院医务人员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郑某自2012年2月开始,通过上述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507条。杨某自2011年开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5659条。其余多人各自获取不同信息。其间,王某某利用其担任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将其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2074条非法提供给被告人杨某某、孙某,收取好处费13610元。医务人员丁某某等人利用其担任医院妇产科护师的便利,也将在工作中收集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销售人员,收取好处费。2014年1月6日11时许,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唐延路派出所将网上逃犯郑某抓获。此后多名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2016年10月31日,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雀巢(中国)有限公司郑某、杨某、孙某等6人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医院王某某、丁某某等3人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9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杨某、孙某等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
依法宣判后,被告人提起上诉。兰州市中院审理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