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实施细则》明确:拖欠10名以上农民工工资将进“黑名单”
每日甘肃网兰州10月24日讯近日,甘肃省人社厅下发《甘肃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明确,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含)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含)以上等此类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及个人都将被列入“黑名单”。
人社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税收优惠等方面将予以限制。(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