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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环保局为企业“卸包袱”11项 今后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

时间:2018-10-25

每日甘肃网10月24日讯(记者金奉乾实习生赵熙)今天上午,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召开转变作风深化“放管服”改革新闻通气会。据介绍,从今日起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重点放权或是为企业“卸包袱”11项,将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环评调度制度和动态管理台帐,清除环评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的“中梗阻”、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建设。

简政放权“卸包袱”11项

1.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审查通过的特定区域(各类高新区、开发区、功能园区、工业或产业园区等),且符合园区清单式管理的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表》,对申报信息和内容作出承诺,环保部门不在对项目进行实质审查,直接出具批复文件。

2.环保部门不再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在组织专家技术审查中给予建设单位绝对的自主权和选择权,突出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环评机构编制责任和专家审查责任。

3.改造类项目不再报批环评手续。对具备合法手续,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性质、规模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未发生重大变动,且不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的改造项目,不需报批环评文件。

4.《名录》外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在《名录》内的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不需要提供任何环评报批手续。

5.取消审批前置。凡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环评审批前置手续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证便民”。

6.优化总量管理。涉及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工业类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承诺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市场交易取得总量指标。

7.统一审批标准。市、区县环保部门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统一规范申请、统一模板批复。

8.实行“不见面备案”。在各级环保门户网站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登记表备案流程和网址链接、公布咨询电话、专人负责指导网上备案,当日办结。

9.落实环评文件“瘦身”。回归环评本质,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进一步精减环评内容。

10.实现“评、批”分离。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由技术评估机构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出具评估意见作为环保部门审批的依据。

11.允许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企业和建设单位可以依法开展“三通一平”工作,市、区县环保部门不得以没有环评文件擅自实施停工、停水、停电等措施。

兰州市环境保护部门将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建设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于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如果在环境监查中发现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建设、取消“以告知承诺制申办行政审批”的资格、记录不良行为、纳入失信名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等处理措施。

在“优化服务”方面,在项目环评中实行并联审批。项目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扶贫项目的审批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在项目前期规划、选址、选线等阶段环保部门前期介入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告表类项目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其它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市、区县环保部门当日出具环评批复。减负担,环评审批“一趟不用跑”,属于审批告知承诺制的建设项目,企业和建设单位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申请材料原件寄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审批部门,审批结果通过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送达,极大的方便了企业和建设单位。

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相关负责人闫翠英告诉记者:“环保部门为我们企业减轻了负担,以后我们坐在办公室里就可以申报环评项目资料,环评手续一趟不用跑,省时省力更省心。”

据兰州市环境保护局介绍,此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的审批告知承诺制、不见面备案以及环保部门不再组织评审,走在了全省环评“放管服”改革前列,在兰州市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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