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布2018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4家拖欠劳动报酬“老赖”公司被曝光
每日甘肃网11月10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 李辉)11月9日,记者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近日该局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2018年第三批4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一、兰州嘉盛钙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拖欠工资案
1.法定代表人:郭立力
2.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1月20日,榆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兰州嘉盛钙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调查,兰州嘉盛钙业有限责任公司拖欠13名员工工资196305元。2017年3月21日,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3.相关处理情况:2017年3月31日,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榆中县公安局。
二、甘肃卓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法定代表人:王志军
2.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8月3日,兰州市西固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甘肃卓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甘肃卓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42名员工工资388173元。2018年8月14日,兰州市西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3.相关处理情况:2018年9月27日,兰州市西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
三、甘肃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法定代表人:韦政斌
2.主要违法事实:2017年5月16日,榆中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称甘肃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甘肃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12100元。2017年6月12日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3.相关处理情况:
2017年6月20日,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榆中县公安局处理。2017年8月3日,该单位法人代表韦政斌到榆中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支付了所欠工资。2017年8月21日,榆中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单位甘肃宏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韦政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四、甘肃广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1.负责人姓名:李志诚
2.主要违法事实:2018年3月21日,皋兰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称甘肃广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甘肃广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拖欠15名员工工资166300元,2018年3月22日,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
3.相关处理情况:2018年4月2日,皋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送皋兰县公安局处理。在皋兰县公安局审查期间,该公司将所拖欠工资全部支付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