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看点解开扫黑除恶神秘“面纱”
每日甘肃网11月16日讯(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紧锣密鼓的开展。我市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开展得如火如荼。但什么是扫黑除恶,要开展多长时间,“黑”和“恶”指的又是什么等一些相关问题,恐怕在你我的认识中还只是雾里看花,不够清晰。11月12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看点一:啥是扫黑除恶
该负责人介绍,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里的“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据了解,此次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初,具体时间为1月23日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另外,此次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看点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达到怎样的目标
据了解,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是:通过三年的不懈努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看点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分阶段进行
据了解,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取得初步战果,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2019年,集中重点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寻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看点四:“打”黑“扫”黑有区别“黑社会”“恶势力”也不同
据了解,首先黑恶势力更隐蔽,扫黑除恶绝不手软。“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其次,扫黑必须打“黑伞”,基层“拍蝇”是关键。另外要运用法治思维把握好“度”,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也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具备组织特征:较稳定、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特征:通过违法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支持组织的活动。行为特征: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危害性特征: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而“恶势力”的特征主要是犯罪主体多数性:一般为三人以上。组织形式稳定性:经常纠集在一起。行为方式特定性: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作恶。社会危害严重性:多次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看点五:啥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该负责人介绍,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另外,“保护伞”主要指的是中国共产党的各类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和各级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看点六:扫黑除恶有多重要
该负责人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高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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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1月23日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工作总要求,先后组织开展了“收网抓捕、案件审判、通告宣传、新闻发布、工作督导”等“五个一”集中行动和“亮剑”“挖掘”“清扫”三大行动及“大排查大核查大督查”等专项行动,迅速形成了对黑恶势力的高压严打态势,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全市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增强,得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特别是在近期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督导兰州市工作期间,督导组在帮助查找问题、指导工作的同时,对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