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11月15日,我省发布食品抽检通告指出,近期,原甘肃省食药监局组织抽检方便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205批次,抽检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为:榆中福润德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软面筋调味面制品,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皋兰忠和朝震蔬菜部销售的标称河南星亮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动力-大面筋,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食药监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