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诈骗男子获刑4年
每日甘肃网11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11月13日下午,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谢某冒充军人实施诈骗一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谢某等人在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利用电话实施诈骗,由谢某电话联系闫某,谎称自己是甘肃省某看守所武警中队的杨队长,中队想要从闫某处采购煤炭,在取得闫某的信任后,又谎称单位需要军用床及床垫,因为价格问题与之前的供应商闹翻,自己不方便再次购买,让闫某帮忙从该供应商处代购,后又伙同他人冒充供应商,以先付货款后发货的方式骗取闫某现金6.3万元。2018年1月,被告人谢某等人在广州市白云区,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得祁某现金26.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案发后谢某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谢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做出上述判决。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高慧霞 通讯员王继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