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敦煌7月7日讯(甘肃经济日报周斌全 闫峰 张润)“连续六年提高村干部待遇,说明市委市政府认可咱付出的劳动,今后咱们干工作也更有劲了!”日前,敦煌市莫高镇泾桥村党总支书记姚科在得知村干部报酬调整的消息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5月,敦煌市再次对村干部及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报酬进行了提标,这是继2012年提标以来的第六次提标,1170名村组干部及城市社区工作人员从中受益。
此次提标,敦煌市按照“村干部年工作报酬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的标准,村干部工作报酬水平提高46%,年均工作报酬由20125元提高到30623元,首次突破30000元。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水平提高15%,年均工作报酬由34380元提高到39532元。
此外,敦煌市建立健全了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制定下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把村组(社区)干部工作报酬和工作业绩相挂钩,严格考核,兑现奖惩,有效体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