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卫生健康系统“证照分离”改革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当场核发
每日甘肃网11月2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芳)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明确要求从2018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涉及卫生健康行业的5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和医师执业注册采取优化准入服务方式。
告知承诺制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制定标准化《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当场办理审批;优化准入服务要求卫生行政部门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提高登记审批效率。省卫生健康委按照要求制定了《甘肃省“证照分离”改革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甘肃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甘肃省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及执业登记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甘肃省医师执业注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5项制度措施,对规范做好各项改革实施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并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条件、所需材料、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等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省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增强了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甘肃省“证照分离”改革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还作出将公共场所按照低风险、一般风险、高风险三类实行分类规范审批,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申请人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两个月内对该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等规定。
“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加以推进,以期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持照即可经营,着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综合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