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
每日甘肃网11月2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近日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54项。
在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的54项项目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6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20项,调整实施机关事项4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6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变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名称1项)。
此次取消的9项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开发盐资源、开办制盐企业审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在华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地方种畜禽场的审批,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新增的6项行政许可项目,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野外考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审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宗教团体和寺观教堂开展宗教教育培训审批,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核发,延期向社会开放档案审批。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