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1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经2018年10月15日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省政府决定公布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共54项。其中,“营业执照作废声明”被取消。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
省级政府部门第二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54项中,取消行政许可项目9项,取消部分内容的行政许可项目2项,合并实施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行政许可项目4项,向市州(县市区)下放部分审批内容行政许可项目1项,新增行政许可项目6项,行政许可调整为备案制管理事项1项,变更行政许可项目名称20项,调整实施机关事项4项;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6项,其中,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变更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名称1项。
其中,记者在市县级政府部门取消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中看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取消审批后,省交通运输厅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完善并公布的维修业务标准,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纳入信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
记者在省级政府部门取消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目录中看到:“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初审”取消审批后,省农业农村厅将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我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出口管理,防止有害外来生物入侵,严格控制我省珍稀动物资源外流;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进出口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进出口行为,处罚结果上报农业农村部,记入信用平台,实行联合惩戒;“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取消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营业执照遗失或损毁申请补领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作废声明,改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
省政府要求以上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便利社会主体办事。各地、各部门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一窗办一网办马上办简化办”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