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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毒犯罪嫌疑人杀害公安干警案件

时间:2018-12-13

每日甘肃网平凉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兰天)12月11日上午,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旁听席座无虚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被告人苏某鹏故意杀人案现在开庭……”

平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根据线索,在对被告人苏某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侦办时,于2018年4月20日下午3时许,在崆峒区东大街某路段发现驾车行驶的被告人苏某鹏,遂跟至南门什字一处红绿灯路口,等待红灯亮起被告人停车等待通行之机,公安侦办人员上前要求被告人苏某鹏下车接受调查,被告人苏某鹏拒不配合,并伺机驾车逃离。为防止被告人规避司法打击,驾车冲逃危及市区行人车辆的人身、财产安全,公安侦办人员赵亮将胳膊伸进被告人苏某鹏驾驶的皮卡车窗,欲打开车门熄灭车辆发动机时,被告人苏某鹏升起车窗夹卡住赵亮的胳膊,并对赵亮要求其放开其胳膊的多次呼喊要求不予理会。在交通信号灯变为绿灯车辆放行时,被告人苏某鹏右转弯加速行驶逃离,期间车辆始终拖挂赵亮,行驶到崆峒区广成路与北后街十字路口时,赵亮甩脱跌落路面,导致重伤。被告人苏某鹏继续驾车行驶,沿途冲卡逃离,后于第二天(2018年4月21日11时许)被公安机关擒获。被告人苏某鹏此前曾因涉毒违法行为被平凉市公安局崆峒分局两次打击处理。公安干警赵亮当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终因伤重不治,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苏某鹏的上述一系列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起案件社会影响大,受社会关注度高。平凉中院对本案的公开开庭审理,就是履行法律职责、依法惩戒、打击涉毒犯罪。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及有关群众等60余人旁听了当天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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