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定西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杨世智)记者从定西市政府新闻办2月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渭源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两起10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两名主犯和其他成员被判处6年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
据通报,2012年以来,以李婷婷、谢鹏等人为首的两个恶势力团伙,在渭源县城区范围内相互勾结、交叉作案,寻衅滋事9起,敲诈勒索1起。其中,2016年,李婷婷多次纠集团伙成员,在罗某某经营的饭店以撕扯服务员、驱赶客人、占座消费等方式,干扰其正常经营。最终,罗某某迫于压力给付李婷婷3.5万元。2017年12月,李婷婷两次纠集谢鹏等人在一家名为“那一年”的酒吧寻衅滋事,第二次寻衅滋事时,酒吧老板李某某将提前准备好的汽油泼洒在地面引起火灾,造成两死八伤的严重后果。
渭源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婷婷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歹、逞强耍横,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毁坏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软暴力”等威胁方式,强行索要财物,其实施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行为对当地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根据有关法律,判决李婷婷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谢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其他成员分别判处4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