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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啄木鸟说纪】群众利益无小事 违规收费受惩处

时间:2017-07-13

群众利益无小事 违规收费受惩处

  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通讯员 王文娟

  “我主观地认为,只要没有将宅基地划拨中收的钱装进自己的口袋,用于村里公益事业和村务支出,就没有大的问题。”甘谷县磐安镇土寨村党支部书记如是说。

  事情的源头可以追溯到2016年12月,当时,天水市、甘谷县纪委接到反映磐安镇土寨村党支部书记张义忠有关违纪问题举报信。

  此事引起了甘谷县纪委的高度重视,县纪委当即成立了调查组赴磐安镇土寨村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查阅账簿和大量的入户调查,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土寨村委划拨宅基地时,在没有任何收费权限和依据的前提下,以土地管理费的名义违规乱收费,2001年划拨宅基地15户,收费9000元;2008年划拨宅基地7户,收费3600元;2015年划拨宅基地2户,收费1800元,共收费14400元,全部用于该村道路养护、水渠维修及制作宣传挂牌等支出。

  在开始调查的时候,张义忠思想上存在抵触情绪,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群众利益,一味避重就轻。他说:“上面没有拨一分钱,村里公益事业都需要钱,收的这笔钱,反正没有一分进自己的腰包。”调查组严肃指出:“村干部作为基层的服务者,面对的是老百姓,一言一行代表党和政府形象,即使钱没有进自己的腰包,但违规乱收费违反了党的纪律,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是绝不允许的。”

  2017年2月20日,甘谷县纪委给予张义忠党内警告处分。“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我非常后悔,感谢组织的教育提醒。”张义忠事后懊悔地说。

  【执纪者说】

  违规乱收费,严重侵害农民的合法权益,必须严惩。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违规收点费,办好集体事,只要不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不仅不是什么问题,还是有想法、有能力的表现。乱收费坏就坏在“乱”字上,没政策、没依据,存在较大随意性,不仅加重群众负担,而且会造成更多的不公和社会矛盾,因此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查处,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甘谷县纪委谢俗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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