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兰州市委员会提交提案建议——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制定行业标准取缔非法办学
每日甘肃网2月2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欧阳海杰刘有中)近年来,兰州市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越来越多,这些机构的存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和家长对于教育培训多样化、个性化发展的需求。但是,由于标准缺乏和监管缺位,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隐患、培训质量等经营不规范的问题日渐突出,令人担忧。为此,民盟兰州市委员会向大会提交《关于规范兰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的提案》建议,建立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记载公示制,建立“校外教育工作协会”制订行业标准,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开设课程、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
现状:校外机构良莠不齐
民盟兰州市委员会调查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5月,兰州市共有800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属于多头审批一家管理。有的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了办学许可证,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是办学条件又不符合教育部门规定,主要是学科类辅导、补习学校、艺术培训学校等;有的在工商、民政部门取得了注册登记,但未在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办学许可证,主要是学科类(语数外等)及非学科类(如琴棋书画等)培训。另有部分“无证无照”、“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的培训机构,由于没有审批或职能交叉出现监管“真空”,又因涉及收费、安全、消防、卫生等一系列问题,缺乏专门规范监管法律、法规,造成实际监管缺位。
民盟兰州市委员会针对性提出四个建议
1.对选用教材等实行备案制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坚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审核,实现审批、监管信息共享。教育行政部门应每年定期对校外培训机构和补习场所进行年审和评估。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非法办学的单位和个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招生简章等实行备案制。
2.建立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记载公示制
要严查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予以登记注册并规范收费,对既没有办学许可证又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取缔。同时,要向社会畅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的举报途径,开通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通道,建立培训机构社会信用体系记载公示制,正确引导校外培训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3.科学设计校外教育培训标准
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校外教育工作协会”,或在现有的民办教育协会中设立各类委员会,授权委托协会承担部分行政职能,培育行业自律精神。要求协会要科学设计校外教育培训标准,研究制订培训机构行业规则。
4.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建议由市政府牵头,联同教育、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近期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严查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查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授课等行为。一经查实,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