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小微企业速收“六项减税政策”红包
城关区国税局静宁南路分局多举措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每日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近日,记者从城关区国税局静宁南路税务分局获悉,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出台后,该局迅速行动,群策群力抓落实,确保了减税政策落地见效。
“基层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具体执行者,落实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我们责无旁贷。”城关区国税局静宁南路税务分局局长史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培训中我们提供了延伸服务,除六项政策外,梳理了纳税人咨询较多的营改增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培训和互动交流,解决了纳税人急需掌握的政策难点问题。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提前完成了辖区内涉及减税政策的1700多户纳税人的培训,迅速将新政策送到了纳税人手中。相关减税政策落实后,辖区内纳税人将获得约900万元左右的减税总量。”
据了解,国务院六项减税政策中,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是首次执行的政策之一。作为继续推进营改增的措施,自7月1日起,国家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三档,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甘肃安邦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经营农产品的小企业,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表示,公司2016年销售收入为62万元,按照13%的增值税率,2016年销项税额共计8.06万元。若今年销售与去年持平,按简并后11%的增值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为6.82万元,公司将获益1.24万元。
由于增值税有从上游到下游环环抵扣的特征,上游企业税率降低,税负下降,意味着下游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势必引起下游企业的税负增加,这对农产品加工上、下游企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此,国务院政策进一步明确,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兰州天生园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近百年历史的食品生产企业,该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女士说:“刚开始看到简并税率的政策,我们没有弄清政策,就按照11%的税率进行了测算,公司一季度购进农产品184万元,按照13%的税率可抵扣税款23.97万元,按照11%的税率计算,可抵扣的税款将减少为20.24万元,公司税负将额外增加。通过培训,知道了国家对于我们这类企业,有维持原抵扣力度不变的政策规定,因此公司税负不会增加。”
企业所得税方面,国家扩大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将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减税门槛,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按照20%征收的优惠。
兰州金苹果广告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广告的小微企业,2016年度汇算清缴,实现利润31.51万元,由于超过30万元的标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7.88万元。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如果与去年利润额相当,公司就跨进了减税门槛,算下来可以减税4.73万元,减税幅度将达到60%。”
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另一项减税政策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这是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一项政策。新减税政策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兰州冠云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信息技术型科技公司,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共产生研发费用117.23万元,由于没有重视备案资料的归集,导致无法按规定完成备案,因此只好放弃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通过税务人员的帮助,我们对这一政策有了深刻的理解,如果完成备案,2016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50%的加计扣除,公司研发费用可税前扣除175.85万元。若今年研发费用投入不变,按照75%的新政策,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就可以税前扣除205.15万元。”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张女士说,今年一定要提前准备备案资料,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