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这些消费陷阱
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维权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3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3月13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就大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会上,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8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希望通过披露投诉案例,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留意生活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掌握维权技巧的同时,提高经营者的自律意识。
订好的房间没了 酒店违约被罚
案情消费者2018年5月22日通过携程网全额交付2592元,提前两个多月预订了距离月牙泉景区很近的敦煌某客栈4间房。消费者在约定时间到达敦煌该客栈后,商家却告知先前预订房间已经客满,无法入住,需要将同行的4家人分别调至服务设施和地理位置完全不同的另两家客栈。消费者拨打12315电话投诉,要求对商家不履行网上订单、以次充好侵害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严惩。
办理情况按照《消法》关于“退一赔三”的法定准则(扣除住房费2592元),商家赔偿消费者共7776元。同时,根据《消法》第五十六条第(六)项之规定,对当事人的欺诈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6000元。
开发商隐瞒实情售房
案情2018年1月18日,张女士在兰州新区某开发商售楼处定购了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并交付10万元定金(售楼人员未说明定金1万元即可)。交付定金后发现该栋楼房没有《预售许可证》,故要求退钱。但是销售人员谎称有《预售许可证》。当消费者多次要求出示《预售许可证》时,又被销售人员以领导带出去等各种理由敷衍。后经双方协商,开发商称只退9万元,剩余1万元不退,退款最快需6个多月,也不给出具体退款日期。
办理情况开发商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时,销售人员未将《预售许可证》未办理下来如实告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负全部责任。经过协调,开发商同意退还定金,并于2018年10月24日退还了10万元定金。
美容不成变“毁容”
案情消费者黄女士在平凉市崆峒区某美容医疗机构做韩式双眼皮埋线手术,做完手术后眼球严重发炎,影响到正常生活,不得已商家只好带消费者前往西安将埋线取出,至此手术宣告失败。消费者认为手术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要求美容机构退还手术费并赔偿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商家却一再拖延拒绝,消费者遂投诉。
办理情况最终商家退还消费者手术费用3000元并赔偿医疗相关费用3000元,两项合计6000元。
“保健品”不是药 有病求医是正道
案情消费者张大爷参加了某商行组织的“保健养生联谊会”听健康知识讲座,在推销员的大力宣传推销下,购买了“藏域灵草爱体口服液”系列保健品,共花费7380元。其子女发现后认为张大爷上当花了“冤枉钱”,造成家庭矛盾。张大爷要求退货退款,但遭到拒绝。
办理情况临泽县工商局联合县食药局突击检查了该经营场所。经查,该商行销售的保健品有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号及证明材料,且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本着尽量化解纠纷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执法人员对双方进行了调解,商行将货款5400元退还给了消费者。
网络非法外之地 虚假广告照样查
案情消费者刘先生举报兰州××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在其“××国际教育兰州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介绍中宣称“××国际教育来自教育之国加拿大,有着引领国际高端教育的专业理念……”等字样,该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要求依法予以查处。
办理情况2018年5月,兰州市工商局对举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一条相关内容,依据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做出了如下处罚: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二、罚款10000元。
交了钱提不到车 这车买得真闹心
案情2017年12月15日,消费者王先生在兰州某汽车公司岷县分公司预交首付款19300元,用于购买宝骏汽车,按揭手续已办理好,但是商家却一直拖延,迟迟不予交付车辆。期间,消费者多次要求商家按合同尽快供车,否则退款,商家既不提供车辆,也不退款。
办理情况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首付款19300元。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袁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