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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前消费” 兰州两大学生诈骗同学9800元

时间:2017-07-14

“超前消费” 两大学生诈骗同学9800元

  每日甘肃网7月14日讯(西部商报记者都一鸣 特约记者冯忠海)两名大学生长期通过网络进行无抵押借款、套现等业务,套取现金后肆无忌惮地“超前消费”,无偿还能力后又将黑手伸向自己的同学。近日,兰州市城关公安分局团结新村派出所民警抓获这两名涉案大学生。

  今年7月初,大学生杨某向团结新村派出所报警称遭遇网络诈骗,信用卡上的9800元现金不翼而飞。接警后,团结新村派出所办案民警在对受害人杨某的询问中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经初步确定杨某的两名同学张某、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中旬,2人被抓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张某、王某入学后,长期沉迷于网吧。在上网期间接触到无抵押借款、套现业务之后,便利用自己的信用卡、学生证、身份证等开始借款,其中有一年两人的借款额度达到10万元。两人大肆借款,频繁出入网吧、宾馆等场所,肆无忌惮地“超前消费”后,两人手头拮据,同时,再加上借款、套现公司频频催促他俩尽快还款,两人在被逼无奈之下,决定将黑手伸向同学杨某。有一次三人在酒吧攀谈时,张某和王某获悉杨某想利用信用卡套取现金的意愿后,张某和王某二人暗地商量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大捞一笔”。随即,二人当即答应杨某可以帮助他套取现金,让杨某把信用卡的相关信息传送过来,杨某遂按照两人的指示将信用卡的信息发了过去。在获取杨某的信用卡信息后,张某和王某通过先前从网络上结识的套现公司,成功套取现金9800元,之后两人又利用这笔现金大肆挥霍。一段时间后,当杨某问及两人套现是否成功,两人以通过网络上套现上当受骗等理由搪塞杨某,直到案发。目前,张某、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大学生要树立正确消费观

  城关警方提醒广大在校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通过正规渠道贷款,不要随意将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切莫贪图小利而向网络、地下等非法贷款公司贷款,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此类情况,建议及时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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