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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全面启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时间:2019-03-15

原标题:“诱”老营销行为将受严惩

“严厉查处借健康讲座、权威证明、专业机构监制、专家推荐等虚假宣传行为,严厉打击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等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3月14日下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陇原护老”行动工作安排部署会。据悉,即日起至11月30日,我市将全面启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今后,凡是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必须办理食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人以上的会议式、讲座式营销活动,必须提前1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3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须由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程监督。

近年来,一些不法经营者瞄准老年群体,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形式,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及声称保健功能的产品,危害民生,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市场整治的难点。我市开展“陇原护老”专项行动,旨在有力打击行业乱象,特别是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这一顽疾,改善和优化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场所包括: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经营店、商超、直营店、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店、医疗器械体验店、化妆品经营店、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及农家乐等;容易发生“保健”品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

“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中,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和虚假宣传行为的查处。严厉查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范围、销售保健食品场所和许可证载明地址不相一致等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取缔保健食品无证照经营及无固定经营场所销售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者无进货查验记录、无票据、无供应商资质和未建立销售台账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宣称具有治疗功能,或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重点查处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以销售产品为目的,吸引老年群体积极参与的商业活动;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突出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消费量大、投诉举报相对较多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检监测。值得注意的是:今后,凡是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必须办理食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必须提前1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由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整合执法力量,迅速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对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及时进行现场检查,对发现涉嫌违法的,迅速取证并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对前期摸底排查后的重点企业,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查看企业证照、宣传资料、员工培训资料和销售模式等,深入挖掘搜集违法证据。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发现一家,查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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