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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前甘肃省全面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

时间:2019-03-20

4月底前我省全面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杜雪琴)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高速公路(含一级)将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目前,全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已完成了成本监审、论证调研等工作,正式进入定价听证阶段。

去年9月,我省开始启动甘肃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工作,12月,省交通运输厅委托第三方长安大学对甘肃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进行研究并出具了研究报告。在充分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周边省份收费标准和我省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本着“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编制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包括三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为: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方案二为: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方案三为: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以上三个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从全国平均、周边省市标准看均处于相对偏低水平。

此外,我省特定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方式由“元/车·次”调整为“元/吨·次”,基本费率为麦积山、十天、成武、武罐高速公路隧道群2.00元/吨·次,乌鞘岭、雷西高速公路隧道群1.75元/吨·次,临合高速公路隧道群1.70元/吨·次。

实施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我省继续对持有高速公路ETC卡的载货类车辆实行通行费5%的优惠;在G30高台至总寨、S2兰郎高速临合段实行载货类车辆差异化收费试点,通行费分别按八折和七五折征收,并对持有我省ETC卡的载货类车辆通行费优惠10%;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继续执行国家“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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