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
24家企业入“红榜” 19家企业和5名自然人入“黑榜”
每日甘肃网4月4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晓霞)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工作安排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委员会、兰州市农业农村局、兰州市商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19年第一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甘肃省非公企业商会等19家企业和5名自然人列入“黑榜”名单。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
市中院对于此次公布的16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自然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次榜单上,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税务局发布了8家纳税失信企业,这8家企业均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走逃失联”而被移送至兰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立案查处。
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入列“红榜”的企业要继续保持诚信,对于入列“黑榜”的企业予以曝光,意在用扎扎实实的举措引导人们守诚信,推动全市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必损”、“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利益导向和“明信知耻、惩恶扬善”的道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