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定价听证会
每日甘肃网4月4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燕春丽)4月3日,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听证会在兰州召开。来自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其他利益相关方、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24人对全计重收费模式发表了自己的建议和看法,超过半数代表认同基本费率备选方案一,其余认同方案三。
本次听证拟将行驶在甘肃省高速公路和特定隧道(群)的载货类车辆按车型收费的模式调整为全计重收费模式。依据相关政策,以甘肃省现行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按车型收费标准为基础,坚持“重车多收、轻车少收、总体持平”的基本原则,拟定了三种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备选方案。方案一: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方案二: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方案三: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这三个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同时,特定隧道(群)将由车型收费向全计重收费转换,基本费率方案为:麦积山隧道、十天隧道群、成武隧道群、武罐隧道群2.00元/吨·次,永古高速乌鞘岭隧道群、雷西隧道群1.75元/吨·次,临合高速公路隧道群1.70元/吨·次。
会议介绍,基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全省高速公路收费流水数据库分析比较。方案一与现行方案比较,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合计减收0.54%(减收金额0.0102亿元);其他高速公路合计减收1.05%(减收金额0.3400亿元);全路网总体减收1.03%(总体减收0.3502亿元)。方案二与现行方案比较,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合计减收6.76%(减收金额0.1273亿元);其他高速公路合计增收6.01%(增收金额1.9402亿元);全路网总体增收5.31%(总体增收1.8129亿元)。方案三与现行方案比较,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合计减收0.54%(减收金额0.0102亿元);其他高速公路合计增收6.01%(增收金额1.9402亿元);全路网总体增收5.65%(总体增收1.9300亿元)。
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除上海、北京外,已有28个省份(包括我省周边省份陕西、宁夏、青海、新疆、四川)均实行了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可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对高速公路的损害,有利于延长公路设施服务寿命,节约养护费用,降低交通事故率,维护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路产路权完好。同时,可有效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运输价格合理回归,对规范运输市场、促进全社会物流业降本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