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举行听证会
多数代表同意0.07元/吨·公里
听证代表认真听取收费方案
每日甘肃网4月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4月3日,省发改委组织召开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听证会,征求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制定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论证。听证会参加人25名,实到24名,都同意实行计重收费,其中逾半数代表同意方案一,认为该方案更合理更易接受。
具备计重收费条件三套方案备选
成本监审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底,甘肃省正式投入运行收费的高速公路(含一级)共计36条(含一级公路1条),通车里程3702.70公里,均为政府还贷公路。随着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等设施设备的完善和技术条件的成熟,甘肃省已具备与全国各省份接轨、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的条件。
2018年9月,经省政府批准,启动了甘肃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工作。之后,在充分考虑甘肃省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周边省份收费标准和甘肃省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本着“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编制了《甘肃省高速公路(含一级)载货类车辆实行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包括三套备选方案。
方案一: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元/吨·公里。
方案二:全省高速公路路网基本费率均为0.075元/吨·公里。
方案三:宝天、十天、成武、武罐、临合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8元/吨·公里,其他高速公路基本费率0.075元/吨·公里。
三个方案基本费率标准均低于成本监审的载货类车辆单位定价成本0.128元/吨·公里,从全国平均、周边省市标准看均处于相对偏低水平。同时,对合法装载的20吨以上车辆将实行基本费率线性递减优惠(最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50%)。
特定隧道(群)通行费收费方式由“元/车·次”调整为“元/吨·次”,基本费率为麦积山、十天、成武、武罐高速公路隧道群2.00元/吨·次,乌鞘岭、雷西高速公路隧道群1.75元/吨·次,临合高速公路隧道群1.70元/吨·次。
逾半数听证人员同意方案一
当天的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代表从不同的方面对全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定价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省交通运输厅相关人员就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和说明。对部分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研究、参考,定价机关将对最后的定价决定、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向社会公布。
对于三套备选方案,逾半数听证参加人同意方案一,认为方案一更符合差异化要求,对于企业来说也更利于节省成本,但大家希望能够进一步优化方案。
消费者代表崔建国(甘肃东运集团)建议:在计重收费的基础上,能够实行错峰优惠政策,白天夜晚区分时段,收费不同,也可以减轻白天高速公路的通行压力。
消费者代表魏政新(兰州银龙运输有限公司)表示:计重收费能够更好地保护路面、桥梁,而方案一对于运输企业来说,更实惠,更易接受。
专家学者代表钱鞠(兰州大学)认为:从差异化收费方面来看,方案一和方案三更合理。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可有效遏制非法超限车辆对高速公路的损害,有利于延长公路设施服务寿命,节约养护费用,有利于降低交通事故率。
省政协委员马亚萍(回族,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认为:从甘肃的实际情况来看,方案一更合理。如果定价太高,不符合发展水平和实际需求。
听证会上,几位经营者代表和利益相关方代表倾向于方案三,认为方案三的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与周边省(区、市)水平相差不多,并建议调整收费期限。
实施新收费方式后,通行费有优惠
省发改委表示,甘肃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高速公路建设主要依靠信贷资金,近年来建设成本不断上升,在收取的车辆通行费不足以保证还贷的情况下,截至2018年底我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4242公里,所取得的成就实属不易。实行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一方面可有效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可促进运输价格合理回归,维护健康的运输市场秩序,促进运输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同时,实施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在“重车多收、轻车少收、总体持平”的原则下,可有效降低全社会空车运力的停驶待货时间,提高社会运力的调拨效率,对促进全社会物流业降本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施载货类车辆全计重收费后,甘肃省继续对持有高速公路ETC卡的载货类车辆实行通行费5%的优惠;在G30高台至总寨、S2兰郎高速临合段实行载货类车辆差异化收费试点,通行费分别按八折和七五折征收,并对持有甘肃省ETC卡的载货类车辆通行费优惠10%;对整车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继续执行国家“绿色通道”免费通行政策。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王星明 实习生王娟 杨小芳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