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的决定
(二 一九年四月十二日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9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十三届省委近两年的工作,对进一步做好甘肃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从“坚定信心不动摇、咬定目标不放松、整治问题不手软、落实责任不松劲、转变作风不懈怠”五个方面对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继2013年视察甘肃时发表重要讲话和作出“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后,对甘肃发展的又一次面对面教诲和指导,是激励鼓舞全省人民干事创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精神动力,是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揽全局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提高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的直接检验,作为“两个维护”是否坚决的现实考验,作为统揽各项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切实把各项要求贯穿到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建设全过程,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陇原大地落地生根。
(二)准确把握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与2013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一样,都在我省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和着力重点,是对甘肃工作的肯定鼓励和有力鞭策。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找准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抢抓历史机遇,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
(三)坚决把牢目标任务。必须坚持把脱贫攻坚和生态保护作为两大底线性任务,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消除绝对贫困,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中央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得到全面彻底整改,西部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必须坚持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作为整体性任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社会文明程度、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升,为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必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基础性任务,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提高全省各级党组织把握全局、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承担起历史赋予的崇高使命。
二、举全省之力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四)坚定信心不动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把扶贫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亲自挂帅出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党的十九大之后,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继续高位推进、响鼓重锤,不断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政治动力。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脱贫攻坚进程不断加快、取得重要进展。实践证明,只要我们认真贯彻党中央精准扶贫方略,下足绣花功夫,就一定能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当前,我省脱贫攻坚正处在攻坚拔寨的紧要关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甘肃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这一重要判断,清醒认识整体性、系统性、基础性贫困等多种因素交织叠加的特殊省情,清醒认识脱贫攻坚战只能打赢打好、没有任何退路和弹性的政治要求,既充分估计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好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的准备,又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取得的显著成效和积累的成功经验,珍惜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最大限度发挥中央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的即期效应和长期效应,最大限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树牢敢打必胜、决战决胜的信心,始终保持攻坚克难的战斗姿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强烈的自信,举全省之力打赢打好这场硬仗,绝不拖全国的后腿。
(五)咬定目标不放松。到2020年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只有20个月时间,现在正是最吃劲、最紧要的关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紧扣脱贫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加快进度,确保2019年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确保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盯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标准,既不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虚假脱贫、降低标准、影响成色,在有限的时间、用有限的资金、解决有限的问题、完成有限的目标,始终做到目标不变、靶心不散,聚力解决绝对贫困问题。着力提高脱贫质量,夯实脱贫基础,增强脱贫成果的稳定性。严格执行退出标准和程序,落实贫困人口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实事求是、能进能出,确保脱真贫、真脱贫,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扎实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聚焦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保障和安全饮水等重点领域,着力做好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确保实现对标对表清零、整改问题清零、工作任务清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已经摘帽的县(市、区)着眼长远发展,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协同推进。
(六)整治问题不手软。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强化解决问题的政治自觉,以较真碰硬的精神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不断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持续深入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国家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见底见效。全面做好扶贫督查巡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深入排查梳理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差距不足,列出问题清单,跟踪问效抓好整改。积极开展民主党派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提高监督实效。广泛动员各界力量发现查找问题,确保“虚假政绩”无处藏身、无所遁形。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刻剖析具体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查根源、堵漏洞、治硬伤,确保脱贫攻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力推进。健全完善脱贫攻坚督战机制,对脱贫攻坚中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绝不能使其滋生蔓延。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七)落实责任不松劲。认真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抓具体、五级书记抓扶贫的工作机制,使抓脱贫攻坚的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具体到岗到人,形成闭环责任链条。细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交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和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兜底保障等扶持政策,不断健全贫困群众稳定脱贫的政策体系。进一步靠实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督导责任、监督责任和考核责任,推动各方履职尽责、合力攻坚。压实各级政府扶贫资金投入责任,大力压缩非急需支出,对纳入整合的中央和省级扶贫资金全部切块到县,重点向“两州一县”和省定18个深度贫困县倾斜,坚决杜绝涉农整合资金“隐形戴帽”下达问题。主动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责任,引导推动东部协作地区人才、技术、资金与我省土地、劳动力、市场等资源有效联结,实现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强化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帮扶责任,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着力做好“一户一策”帮扶工作,不脱贫不脱钩。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巩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继续深化“千企帮千村”行动,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引导贫困群众牢固树立脱贫主体意识,激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政策措施,留出政策缓冲期,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八)转变作风不懈怠。树牢“全国脱贫看甘肃”的大局意识,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劲厌战、“等靠要”等情绪和思想,不断增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严细实的要求,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集中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大幅精减会议和文件,落实“无会周”制度,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切实为基层减负松绑。扎实做好抓党建促脱贫工作,提升贫困村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凝聚群众、发展产业、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党建优势转化为扶贫优势。注重在脱贫攻坚主战场识别检验干部,对脱贫攻坚一线的优秀干部旗帜鲜明予以褒奖和重用,对畏苦畏难、敷衍了事、工作浮于表面、弄虚作假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能胜任的及时调整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