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历时3年
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
总蓝图为
2018年治标、2019年治根、2020年治本
“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点打击以下12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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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
这次,苏大强就被黑恶势力给“套”住了
呦!这是查了一个赌场啊
这不就是我前段时间总去的那家赌场吗?
赌场老板不是说自己靠山很硬吗,怎么就被抓了
还好我家明玉让我在家反省不准去赌博
不然今天被抓走的人里就得有我
唉,赶紧把上次赌博输钱借的高利贷还了
借了三千元倒腾几次就成了两万元啊
这太可怕了!!
还是找明成要点钱
免得他们成天打电话骚扰我
这是谁在我家门口喷的油漆啊
啊,讨债的又来了
哎呦喂,我这把老骨头
买点红花油回家抹一抹
我一定要让这帮流氓混混
通通坐牢去!
还有他们的后台
也一起监狱风云去!!
对,马上打举报电话
让把这帮恶霸办了
看到这,必须说说苏大强口中的“后台”
也就是我们所指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黑恶势力“保护伞”
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
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
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
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
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十五种类型
出资分红型
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
纵容包庇型
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犯罪时间、条件,纵容、包庇犯罪的。
阻挠查处型
利用自己的权力和便利,使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机关侦查、查禁、指控、起诉、审判和怀疑,为其通风报信,隐匿、毁灭、伪造证据;阻止他人作证、检举揭发,甚至指使他人作伪证;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挠、干扰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以阻挠、拖延、不履行职责等方法,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的查处,为其获取非法利益的。
站台撑腰
为黑恶势力排除异己、谋取利益撑腰出头而违规立案、越权执法、违法办案的。
打击报复型
对涉黑涉恶犯罪举报人打击报复的。
有案不查型
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以及随意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的。
通风报信型
在办案中跑风漏气、泄露案情,或向黑恶势力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的。
开脱罪责型
以普通个案处理代替涉黑组织犯罪结案,企图为黑恶势力开脱罪责的。
枉法裁判型
捏造事实、毁灭证据、伪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职、审查核实证据,使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漏捕、漏诉、漏判或重罪轻判的。
追赃不力型
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不能追缴而放纵犯罪的。
串通案情型
是在羁押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为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或罪犯里勾外联、串通案情、遥控指挥提供便利条件或放任不管的。
违规吃请型
是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恶罪犯过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属财物或接受吃请,违规给予表扬、记功等考核成绩的。
违规减刑型
是违规违法呈报并办理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
帮人说情型
是违规违法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办理的。
打击不力型
是其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对涉黑涉恶犯罪打击不力的腐败行为。
“保护伞”不仅限于公职人员,
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
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在管理职责内
对一些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
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
有案不立、有案不查
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坚决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让黑恶势力无“伞”可遮、无处可藏
看到苏大强的遭遇,
这几个点你必须get到
避免上了黑势力的“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下对象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2.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四同步”“八个必查”指什么
四同步
扫黑除恶与打击“保护伞”、铲除经济基础、重点治乱、宣传发动同步推进。
八个必查
1.对涉黑涉恶组织及其成员成长历史、发展轨迹必查,对其历次违法犯罪中是否存在应立案而未立案、应打击而未打击、应处罚而未处罚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2.对涉黑涉恶组织及其成员经营、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公司必查,对是否有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参与经营、入股分红或与该公司企业有经济往来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3.对涉黑涉恶组织及其成员攫取非法经济利益的方式手段必查,对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违规审批、监管缺位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4.对涉嫌经营“黄赌毒”场所、超载超速违法运输车队,通过违法建筑、无证照市场非法经营谋利,串通投标、违规违法提供公证等案件背后存在的执法和行业监管部门监管漏洞必查,对是否存在向党员干部或执法人员利益输送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5.对群众报警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故意拖延、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等问题必查,对是否存在包庇纵容、提供保护、通风报信、徇私枉法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6.对黑恶势力长期存在放任放纵、有意回避、不闻不问等间接“保护伞”问题必查,对是否存在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7.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曾经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必查,对是否存在不符合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条件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8.对农村宗族、家族势力插手、干扰基层组织决策、村务管理行为必查,对是否存在围攻基层组织、侵蚀基层政权、控制或变相操纵基层“两委”“村霸”的问题必须查清楚。
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2.拨打兰州市公安局扫黑办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0931-5168311,5167813
3.拨打兰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举报,举报电话为0931-4538210
4.信件举报:举报信件请寄“兰州市A227号信箱”。
5.电子邮件举报:lzdhb2017@163.com(市公安局扫黑办),zzbxtc@126.com(兰州市扫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