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5月9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西北民族大学落实《国家民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建共管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签定仪式在兰州举行。
实施方案签定仪式现场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郭玉芬在讲话中说,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北民族大学共同举办落实国家民委、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暨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签定仪式,是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北民大贯彻落实国家民委、省人民政府共建共管省第二人民医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北民大深化医教协同、深入交流合作的重要标志,更是省第二人民医院加快提升医疗教学科研水平、走上快速发展道路的重大机遇。
据了解,4月12日,国家民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在兰州签署了《共建共管西北民族大学直属附属医院合作协议》,按照合作协议,从今年开始,西北民大将拿出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的资金投入,在医院人才培养、人才引进、教学设施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支持,并积极争取国家民委对医院建设的专项支持;同时将增加医学类专业招生规模和在我省的招生比例,积极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任务。
双方签定协议
郭玉芬表示,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将落实好共建共管协议的各项措施,与西北民族大学一道,全力支持医院的改革发展。总体上坚持“四个不变”,确保共建共管后医院的“保障水平、服务能力、职工待遇”只增不减。一是保持省级医院地位不变。挂牌后,我省将继续保留“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甘肃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牌子。保留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继续将医院发展纳入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整体规划,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成果转化、评奖评优等方面与其他省级医院同等对待。二是保持省级投入不变。保证医院床位及设备补助、固定资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专项项目安排等省级投入政策及渠道不变。三是保持医院编制和人事管理不变。医院的机构编制管理、技术职称评定、离退休人员待遇等仍按照原渠道予以保障。医院编制内人员实行“同城同管、同城交流”,人事管理原渠道不变。医院班子人选由省卫生健康委与西北民族大学共同考察确定。四是保持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不变。省卫生健康委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好行业监管职能。当前正值我省脱贫攻坚冲刺清零的关键时期,省二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动摇地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加强对基层帮扶与指导,落实好组团式帮扶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格落实医疗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和千分制考核制度,全方位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记者了解到,共建共管后,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的日常管理,包括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学科建设、临床教学、医疗业务、医疗质量、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工作交由西北民族大学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