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被通报
每日甘肃网5月25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欧阳海杰)5月24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社会发布消息,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因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被通报,这也是5月21日以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征集住房公积金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后被通报的第一家房地产企业。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接到群众反映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存在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后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就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扶正·太和上城”商品房项目因存在土地抵押,导致缴存职工无法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进行了积极协商,双方签订《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按揭合作协议(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以下简称《协议》),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为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该公司严重违约,向部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收取了费用且不提供收费凭证。对此,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该公司致函要求整改,但该公司置若罔闻,拒不整改,其后便再次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的通知》(甘建金〔2018〕22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兰住金〔2018〕11号)要求,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相关要求对相关问题线索予以上报。
对于甘肃升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拒绝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正常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影响住房公积金行业有序发展的乱象,中心将在上报有关线索的同时,按照《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实施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治。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在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规定,对目前仍存在拒绝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问题及时整顿,立即停止违规行为,积极与中心加强合作,共同创造条件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积极正面宣传公积金贷款政策,避免销售人员误导缴存职工;重视缴存职工的合理诉求,共同维护兰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