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公示4000多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情况将被记入诚信档案
每日甘肃网7月18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王晓刚)近日,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巩固提升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成效,将分批次对全市1至6月分查处的13类、4076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并逐阶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关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范围和内容规定,此次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涉及:1.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2.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3.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4.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5.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6.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7.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8.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9.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10.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11.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1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13.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对以上13类、4076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从7月1日起至12月底,采取先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开公示,后逐步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的方式,分期分批进行。公开公示或曝光内容其中包含:案件名称、处罚类别(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事由、处罚依据、被处罚人姓名、车辆号牌、处罚结果及其驾驶车辆所属企业名称、法人姓名等真实信息。并且,随着国家交通出行领域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开公示或曝光的企业或个人,除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接受处罚外,违法情况还将与车辆所有人、违法行为人和企业的信用体系挂钩,记入诚信档案。这样不仅影响正常出行,对日常社会信用类业务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诸如申请信用卡、房屋和经营贷款以及企事业单位职称、评级等诸多方面都可能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