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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3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4.7%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

时间:2019-05-28

每日甘肃网5月28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实习生张丽雯)今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我省水污染防治成效进一步凸现,2018年,我省纳入国家考核的3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

《报告》显示,今年4至5月间,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庆阳、平凉、天水、定西、临夏、兰州6个市州29个县区162个单位和检查点进行实地检查,较为系统地掌握了我省贯彻水污染防治法,治理水污染、保护水资源、呵护水生态环境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省各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责任体系进一步靠实,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近三年省级行政执法共查处涉水环境违法案件497起,处罚金额5221万元。全省各级法院近三年共受理水污染民事诉讼和行政公益案件45起,审判水污染犯罪案件8件。检察机关启动诉前程序19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8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饮用水水源地面积达2100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460公里。防治成效进一步凸现,2018年,我省纳入国家考核的38个地表水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7%,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个国家重点监管的地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纳入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的18条黑臭水体,除2018年排查新增的兰州市大砂沟排洪道外,其余17条均已完成整治。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91座,设计日处理能力达到188万吨,污水处理水平明显提高。

《报告》提出建议,各地有关部门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从严落实法律责任。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风险评估,强化饮用水水质安全全过程监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水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节水减污。持续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治理,研究引进推广符合我省农村实际,投资小、易建设、见效快,管理便捷、运行稳定、易于推广的污水处理技术。建立河湖长制长效协作联动机制,压实河湖长责任。加快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在试点基础上,在全省全面推行。同时,兰州第二饮用水水源地事关省会城市400万人民的福祉,建议组建省直相关部门参与的专门协调机构,建立协调机制,全力支持配合建设好兰州第二饮用水源地,保障优质水及优质管护,保证优质水优质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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