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
临夏县法院依法执行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涉案财产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临夏县法院近日依法执行了马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涉案财产,彻底摧垮了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经济基础,体现了临夏县法院打财断血、除恶务尽的斗争决心。
马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是临夏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该案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案件涉及寻衅滋事、非法采矿等多项犯罪,五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二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时,涉案的工程设备作为作案工具被依法判决没收。包括双桥车1辆、翻斗载重卡车1辆、装载机3台、搅拌机1台。考虑到该案涉案财物为大型车辆和机械,查封时间较长,难以移动,且执行现场道路狭窄,树木丛生,需要各方面密切配合。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进行,临夏县法院经过充分准备,及时汇报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并提交政法委员会研究讨论,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成立了执行领导小组,并向临夏州法院主要领导作了汇报,决定于5月24日对该案涉案财物进行依法执行。
5月24日上午9时,临夏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到现场指挥,县检察院进行监督。处置过程中,动用大型半挂牵引车3辆,吊车1台。全体执行干警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涉案车辆和机械顺利装运,送到指定场地,现场移交县国资局,历时6小时,顺利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