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487万元
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一审获刑11年
每日甘肃网7月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姚智)6月26日,会宁县人民法院对外公布称,当日,该院依法对定西市政协原副地级干部彭双彦受贿案公开宣判,被告人彭双彦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彭双彦受贿所得赃款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彭双彦于2006年至2016年间,利用其担任定西市渭源县县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87万元。会宁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双彦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彭双彦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悔罪,退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2017年4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援引甘肃省纪委消息,甘肃省定西市政协原副主席彭双彦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审查。2017年6月,甘肃廉政网发布了彭双彦被“双开”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