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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付清获得谅解 能否“不起诉”?听证会给出答案

时间:2021-02-21

欠薪付清获得谅解能否“不起诉”?听证会给出答案

每日甘肃网2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近日,二级大检察官、甘肃省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在甘肃省民乐县检察院主持听证会,对犯罪嫌疑人魏金宝、曹继荣、王小斌、尤先光4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拟不起诉一案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侦查机关和当事人、辩护人的意见,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杨海蓉、甘肃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拜荣静等7人作为听证员,进行听证和评议。

事件源起2014年,甘肃光大建设公司在民乐县“锦绣家园”小区建设项目一、四标段施工期间,魏金宝拖欠37名农民工工资共计73万余元。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承包了该标段工程的土建等,拖欠200余名农民工工资总额达439万余元。

2019年1月,领不到工资的工人陆续到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向魏金宝等4人送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在期限内魏金宝等4人始终未支付农民工工资。同年5月27日,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被移交至公安机关。2020年9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民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根据甘肃省检察院确立的“涉民企刑事案件三级院同步审查机制”,案件报至甘肃省检察院后,朱玉作为主办检察官办理了这起案件。其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付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朱玉和民乐县检察院检察官认真审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实相关事实证据,并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深入研究,初步形成了对4名犯罪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为准确处理案件,朱玉决定就各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是否适当,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朱玉介绍:4人有能力支付劳动报酬而拒不支付,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数额较大,被害农民工人数较多,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侦查期间4人全部付清所拖欠的农民工报酬513万余元,未造成劳动者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或对劳动者讨薪使用暴力等严重后果,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并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可以免除刑罚。4名犯罪嫌疑人都是民营企业负责人,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符合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政策要求。

除此之外,因本案被害人涉案人数较多,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听取了5名被害人代表的意见,证实工资已全部付清,建议对魏金宝等4人减轻处罚。了解全部情况后,7名听证员离席进行闭门评议,认为该案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法律要求,赞同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文中涉案人员、公司均为化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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