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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时间:2021-03-17

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每日甘肃网3月16日讯据酒泉日报报道(全媒体记者杨中恺)去年以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在市场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医用口罩、消杀物品、预防类药品价格和质量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和执法力度,有力保障了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针对冷链食品传播疫情潜在风险,下发紧急通知明确了9项具体防控措施,排查冷链食品经营单位1000余次,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1758批次,对流入我市的128件风险冷链食品第一时间追溯到位,并进行了核查处置。

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聚餐、网络订餐和食用农产品等重点环节、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全市食品“三小”经营户登记备案率达95%,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达86.3%。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百家企业示范引领”行动,深入推进“七城联创”,肃州区、敦煌市完成创建,其他县市通过市级初评验收,并报省上审核。

在强化药品安全监管方面,我市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对758家药品经营企业和1014家药品使用单位推行药品安全质量外置化等级评定和公示,对199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117批次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清查工作,组织开展药械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药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在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方面,我市扎实开展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农资、建材、电工产品、塑料制品和涉及环境保护的5大类15种产品419批次,合格率达94.3%,有效消除了质量安全隐患。组织开展食品抽检4049批次,完成全年计划的102.7%,合格率达91.3%;组织开展药品抽检515批次,检出不合格药品1批次,问题产品核查处置率均达100%。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网络投票活动,从全市消费量较大的18大类70种食品中选出了消费者最关心的15种食品,共抽检100批次,抽检结果均为合格。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开展“陇原护老”行动,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组织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创建活动,全力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价格检查执法力度,抽查单位1015个,处理价格纠纷106件。加大广告整治力度,检查广告7.43万余条次,发现并及时整改涉嫌虚假违法广告49条次,清理违法理财广告资讯信息28条,清除低俗广告宣传海报23份,广告监管信息归集率达100%,全市4253个移动客户端和主流媒体发布的广告得到实时监测。开展网络市场交易、拍卖行业经营主体抽查检查工作,对拍卖企业开展100%定向抽查检查,对网络交易市场开展18%的定向抽查检查。严格落实“12315”投诉举报工作制度,2020年全市共登记、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建议5562件,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8万元,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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