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账两女子合谋劫财兰州市中院终审判决:二人犯抢劫罪各领其刑
每日甘肃网3月1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2020年7月7日,被告人楚某、李某经预谋,打算将被害人小小迷倒,取得其手机中的钱款用以偿还二人债务。当晚,二人将小小约至七里河区一租住房,楚某将事先准备的扑尔敏药片放在饮料中让小小饮用,被害人小小因有事提前离开,二人作案未果。同年7月13日晚,李某、楚某再次商量后,将小小约至七里河区一房屋内,以饮酒的方式致小小醉酒昏睡,二人企图打开小小手机转取其微信账户中的钱款,但因不知支付密码无法操作。随后,楚某利用小小身份向其父索要钱款3200元。作案后,二人将所得赃款全部挥霍。
兰州市中院审理案件后终审判决如下:维持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该案刑事判决中,对上诉人楚某的定罪、罚金部分和对上诉人李某的定罪、量刑部分,即被告人楚某犯抢劫罪,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撤销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该案刑事判决对上诉人楚某的主刑部分,即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上诉人楚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