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资讯
首页 > 国内资讯 > 甘肃新闻

辞退职工还要扣钱合理吗

时间:2017-07-21

维权热线:

  公司约定我的试用期是三个月,但合同中写着甲方辞退乙方或乙方主动辞职的,甲方需扣除乙方一个月工资。现在公司要辞退我还要扣钱。请问,合理吗?

  武春

武春同志:

  《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有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因此,我们认为该约定符合该条第(二)项规定,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本栏目主持人:添平

  “维权热线”

  电话:0931─8825921

  • 上一篇:用廉政文化滋养心田
  • 下一篇:慈善的名义不容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