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张掖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范海瑞)为确保张掖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提高,张掖市今年将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新标准从1月份开始执行,6月底前全部补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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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今年,张掖市城乡低保指导标准提高8%,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577元提高到623元,农村一、二类对象保障标准由月人均369元、350元提高到399元、378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保持不变。提高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即城市和农村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从不低于月人均751元、480元提高到811元、518元;照料护理标准在去年的基础上,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档分别从不低于月人均120元、220元、320元提高到140元、280元、400元,集中、分散保持一致。
另外,张掖市还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方面,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一、二类低保家庭中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残疾人补贴标准由各县区自行确定;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肢体、视力、智力、精神一级和智力、精神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110元,听力、言语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言语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提高10元,达到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