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兰州4月1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甘肃省卫健委今天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规范全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母婴传播工作、促进妇女儿童健康作出明确要求。
我省开展防艾宣传活动(资料图)
《实施方案》明确,我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具体目标是:到2025年底,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达95%以上,孕期检测率达90%以上,孕早期检测率达70%以上;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率、梅毒感染孕产妇梅毒治疗率及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及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时注射率均达95%以上;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至3%以下;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下降至15/10万活产以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12月龄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阳性率下降至1%以下。
《实施方案》强调,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艾滋病、梅毒检测能力,重点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应当具备快速检测能力,根据相关检测技术规范,为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尽早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在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相关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并依据结果提供后续咨询。对临产时才寻求孕产保健服务的孕产妇,要尽快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同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感染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为感染孕产妇提供规范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感染孕产妇纳入“紫色”妊娠风险分级,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妇儿工委、教育、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和组织,发挥部门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各级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高危行为干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时机,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相关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青少年、育龄妇女特别是孕产妇及其家人对预防母婴传播的认知水平,增强其“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健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