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每日甘肃网4月13日讯 据平凉日报报道(记者赵晓燕)4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平凉市2021年第一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例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全市2020年度和2021年一季度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2020年我市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6天,优良天数354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率96.7%,同比提高3.3个百分点;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7,同比改善5.9%;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平凉市、崇信县、庄浪县、静宁县、灵台县、华亭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20年,泾河平镇桥和长庆桥2个地表水国控断面和泾河八里桥、拦洪坝、 河圣母桥、葫芦河一号桥、达溪河告王河村5个省控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目标要求。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既定目标。
今年1至3月,我市空气优良天数为76天,同比减少1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84.4%,同比减少10.1个百分点。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同比减少、PM10浓度同比上升,外来沙尘天气偏多,是造成我市空气质量超标的主要污染源。水环境质量方面,根据平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涉及我市6个国家和7个省级“十四五”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14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结果全部达标,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重点污染防治方面,我市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聚焦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全力整改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全面达标,各项重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