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标准
每日甘肃网5月8日讯 据酒泉日报报道 今年以来,肃北县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认真做好资金审核工作,把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人员手中。
自今年1月1日起,肃北县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599元提高到656元;农村低保一类、二类对象补助标准由人均每月369元、350元提高到399元、378元;城市特困供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13014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706元,农村特困分散供养补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606元。
据悉,肃北县提标资金已于4月底落实到位,共惠及470余名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巴海涛 丁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