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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消协曝光两起侵权案件

时间:2017-07-25

  每日甘肃网讯 据甘肃工人报报道(记者胡江 通讯员周婷)日前,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根据今年消费者投诉案件处理情况,曝光了两起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2017年1月20日消费者张某将一件品牌白色羽绒服送至某大型连锁干洗店进行清洗。在取衣时发现局部染色、所用扣子严重磨损、羽绒结块,衣服失去其保暖性能,随与商家联系,店员也认同衣服处理不当,承诺返工处理。再次取衣发现染色情况好转,但是羽绒仍然结块、扣子磨损。消费者即刻拨打了其投诉电话要求解决,其部门经理答应再次处理。10天后消费者又一次来到干洗店,发现羽绒服情况依然如旧,消费者提出赔偿,商家告知只能承担洗衣费用的3倍(121.8元),消费者不允,提出赔偿1500元。双方僵持不下,消费者张某投诉至兰州市工商局经济检查分局要求解决。经经济检查分局协调后,商家答应赔偿3倍洗衣费用以及外加免洗4-5件羽绒服费用折合200元作此了结。经济检查分局调解未果,遂将该案件于3月10日转至兰州市消费者协会要求解决。兰州市消费者协会接到此案后,多次和商家联系、协调,并对其讲解法律法规及参照《甘肃省洗染行业管理办法》来进行调解,最终商家同意赔偿600元,并对消费者预存卡内现金980元一并退回(共计1580元),消费者同意了该解决方案,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外地来兰旅游的韩先生,于2017年4月17日在新区机场附近一大型租车行租赁了一辆本田越野,日租金380元,租赁期限为六天,交付押金15000元整。在23日消费者韩先生还车时,正好是周日,商家告知因周末无法退款说星期一打款,并留存消费者卡号,消费者返回原籍。但是直至5月23日,租赁公司仍然未打款,其间消费者多次联系,租赁公司承诺尽快、马上打款。后消费者无法与租赁公司取得联系,无奈之下投诉至兰州市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返还所收取的押金。

  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刻进行了调查、了解。经调查,租赁公司在租赁本田越野汽车后收取押金15000元,按照租赁日期和价位,如果没有交通违章记录后退还其押金。且在消费者多次要求返还押金的情况下,该租赁公司的财务人员离职而造成延后,但是在消费者所租赁车辆没有违章的情况下,经营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期返还租车押金,确属经营者过错。经消协人员多次联系,保证于5月26日打款至消费者。但是消费者在当日并没有收到退还押金。兰州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商家,被告知因财务紧张,承诺6月2日先行退款7720元,并赔礼道歉,余5000元在6月5日中午前退款。联系消费者告知情况,消费者表示谅解,同意此方案解决。最终,事情得以圆满解决,消费者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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