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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仍有儿童骑共享单车上路

时间:2017-07-26

 兰州仍有儿童骑共享单车上路

 面对惨痛案例,提醒家长负起监护人责任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李兴荣 文/图)7月24日,本报微信公众平台发送了“上海11岁男孩骑共享单车身亡,家长索赔878万”的消息,众多网友纷纷在后台留言表达自己的看法,网友几乎一边倒地认为,在这件事上,监护人应该负更大责任。随后,记者走上街头采访发现,兰州不满12岁的儿童骑共享单车的现象也有很多,交警和法律界人士认为,家长应该担负起监护人责任,千万要管好自己的孩子。

  7月24日,记者沿着滨河南路和滨河北路走访发现,街道两旁三三两两散乱停放着不同颜色的共享单车,以OFO小黄车、摩拜单车和酷骑单车为主。对于骑行年龄提示,仅在OFO小黄车车把中部和后泥板发现有“未满12周岁严禁骑车”的警示贴。在雁滩美伦广场,一个小学生骑一辆小黄车在人群中穿行,记者问他时,他说是通过妈妈手机刷的车,妈妈就在旁边看护。事实上,在城区各大街道,时常会看到未成年人特别是不满12岁儿童骑共享单车的情况,这些孩子们不顾交通法规,逆行、骑进机动车道的情况非常普遍。而在此前,本报也曾报道过一名不满12岁男孩骑共享单车往山下冲的新闻。

  “共享单车用起来挺方便的,但小孩子骑起来家长挺担心的,现在路上车多人多,就怕小孩子用自己或同学的手机在家长不知道的情况下骑共享单车,安全隐患太大了。”在街头采访时,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希望共享单车厂家能严格设置未成年人使用条件,让孩子们打不开锁就好了。当然,作为家长,也得加强孩子的安全及其他方面的教育,担负起家长的责任。”

  雁滩交警大队的李警官在执勤时遇到过年龄很小的未成年孩子,在马路上使用共享单车骑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青少年年龄小,安全意识弱,不熟悉交通法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现在放暑假了,我们希望家长能管好自己的孩子,对孩子多讲讲安全出行和交通法规方面的知识。”

  甘肃佳运律师事务所王耀花律师说:“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公民不得骑行自行车上路,作为家长,要尽到法律规定对孩子的监护义务,要对孩子多讲讲交通法规和文明安全出行方面的法律知识。”

  -延伸阅读

  在兰州晚报官方微信公众号7月24日报道后,市民纷纷来电询问。网友们也通过留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午后阳光:哎,明明不让你骑,你千方百计骑,你骑吧出了事还怪别人,你怎么不反思一下自己对孩子的管理是否到位呢?

  @拥有三生:还有些孩子用单车练习骑车,家长还配合教他怎么骑,应该想到孩子的安全。

  @蓝布衫:明明有提醒12岁以下不能骑,可是他偏偏骑,那些做父母的就没有责任吗?这分明就是父母监管力度不够。做父母的,出了事故就只知道推卸责任,这种现象不是更应该值得反思么?

  @归来:现在的小孩基本都有手机,12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过自己或别人的手机微信使用共享单车,家长都不知道。这个也太危险了,小黄车的公司有没有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和解决方案?

  @DBD:孩子在外面自己骑共享单车,家长很多时候都不知道,想想就心慌。厂家能不能针对青少年使用设置一个家长告知和授权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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