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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焦家湾粮库西出口道路建设房屋征收启动

时间:2017-07-26

焦家湾粮库西出口道路建设房屋征收启动

30日内搬迁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

  每日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昨从城关区政府获悉,随着本月20日房屋征收公告发布和22日征收动员会的召开,由市城投承建的焦家湾粮库西出口道路建设工程正式启动,该道路建成后既可缓解城关东片区交通压力,又能有效带动焦家湾粮库项目产业升级发展。为加快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进度,该区明确对在30日内(7月25日至8月23日)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被征收人给予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最高奖励3万元,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最高奖5万元。

  据介绍,位于焦家湾粮库西出口的道路建设项目,南起S651号路,北至B653号路,此次拓建后总长390米,宽13米(主车道7米),新铺车行道路2730平方米,新铺人行道路2340平方米。为推进该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该区发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明确了征收范围和征收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人员等信息,以方便被征收人办理业务,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明确补偿安置方式,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和异地现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补偿,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异地现房安置点位为雁北路居然之家;对征收范围内合法的非住宅房屋统一实行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应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在30日内(7月25日至8月23日)完成签约。

  为加快推进征收工作,该区出台了奖励政策。对在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3万元;第16天至第25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2万元;第26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住户每户奖励1万元。对在30日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给予奖励,第1天至第15天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奖励5万元;第16天至第25天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奖励3万元;第26天至第30天搬迁完毕的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奖励1万元。

  该区为保证征收工作有序推进,组织项目征收工作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在鼓劲的同时对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坚持“阳光征收”,要全面公开政策,执行公开公平,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和谐征收”,既要做好惠民工程,又要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要确保被征收户依法足额享受征收政策;坚持“依法征收”,既要敬畏法律,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要确保征收依法合规,坚强有力推进。同时落实三个注重:注重时间节点,工作要加班加点,服务要热情到位,落实要快速准确,力量要集中攻坚,按期完成征收任务;注重政策熟悉,认真研习征收政策,要善于做群众工作,赢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注重勤恳敬业,发扬“钉钉子”精神,确保顺利完成征收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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