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每日甘肃网6月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6月8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信号,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市纪委就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通报。
4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西固区柳泉镇东坪村村委会主任邹建得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12月,西固区柳泉镇东坪村村委会主任邹建得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亲属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邹建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古区平安镇若连村村委会主任司培林非法侵吞专项资金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12月,司培林违规以他人名义承包草畜平衡土地3465亩,侵吞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4790元。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司培林又先后侵吞互助老人幸福院工程专项资金40000元、扶贫资金10000元、文化体育活动补助经费10000元。司培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永登县连城镇丰乐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吉福、原文书文逢科挪用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1月,时任丰乐村支部书记杨吉福安排时任文书文逢科从7户农户手中要走惠农存折并从中取出危房改造资金共计27000元,用于支付修建丰乐村一二社文体广场费用。杨吉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文逢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榆中县龙泉乡张家窑村党支部书记杨会军违规收费问题。2012年12月,杨会军在为村民办理危房改造项目(含残疾人建房项目)和宅基地相关手续时,以办理手续及租车等名目违规收取村民3000元费用。杨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上述问题,市委和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干部必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法纪、干净干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发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颜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