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无牌电动车上路 下月起就要罚款50元
包括应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每日甘肃网6月11日讯(兰州晨报记者李升)6月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贯彻实施《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全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和业务,省公安厅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规定》。这意味着,下月起,根据《甘肃省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违反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
据悉,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元罚款;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处50元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行驶证的,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的,予以收缴,处200元罚款;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
需要提醒广大市民,驾驶应当注册登记而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将一律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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