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发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
每日甘肃网6月14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耀)6月12日,省卫生计生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等2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甘肃省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从基本省情和各地实际出发,把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我省将把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依托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教育系统要进一步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每所高等院校均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从事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的专业教师。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评估和心理训练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