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说纪】
违规报销差费 纪委严肃问责
本报通讯员 王铭 李亮亮 赵景农
“培训违规住宾馆,还想公款来买单。”2016年12月,陇南市纪委在纪律作风大整顿期间,发现宕昌县临江铺乡副乡长周清泉违规报销差旅费等问题。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立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宕昌县纪委展开调查核实。
2016年11月22日至25日,周清泉参加了全省乡镇交管站站长培训班。报到时,培训学校为每人发放的《全省乡镇交管站站长培训班学员手册》中明确规定:“学员在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干训餐厅”,但周清泉对此不理不睬,在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情况下,自行在校外登记宾馆住宿。
培训期间在校外住宿已经触及了纪律红线,周清泉不但没有自觉反省,还在培训结束后,报销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在填写差旅单时,将培训期间违规在校外住宿的费用和校内住宿费用一同报销,并在没有外出事项的情况下,将4天培训期纳入市内交通费报销范围,费用共计1108元。填好差旅单后,这张存在明显问题的“差旅费报销单”,一路绿灯通过了出纳许杰的审核,分管财务的临江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沈舟荣审签,但由于当时会计请假,直到陇南市纪委检查发现问题时仍未兑付。
周清泉万万没想到,违规报销的“差旅费”还未到手,纪委调查组已上门“服务”。面对调查组的询问,他悔恨不已:“起初我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事,也不会有人发现这些问题,现在想想自己的行为也深感惭愧,总的来说还是自己纪律意识淡薄,贪图便宜的思想在作怪,今后一定要加强学习,对照党规党纪划定的红线,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
2017年3月16日,宕昌县纪委常委会议决定,给予周清泉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财务的临江铺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沈舟荣和出纳许杰予以诫勉谈话。接受了诫勉谈话的沈舟荣说:“归根到底还是自己责任意识不强,事先未提醒,事后又把关不严造成的,今后工作中将以此为戒,认真履职尽责,把每项工作都做细做实。”
【执纪者说】
“四风”问题禁而不绝,往往不是因为制度不严,而是在于执行不力。从这一则案例看,违规报销者漠视制度规定,审核者又不加监督,将“从严”要求,变成“从宽”执行,最终合力突破纪律底线。因此,持之以恒不仅仅是对执纪者的要求,更是对制度执行者的警示:所有把纪律和规矩抛之脑后的行为,一定会受到严惩。